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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应试规则


  考试工具书仅限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书中不得有除印刷内容以外的任何文字或者标记。

  第七条 考生不得携带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和任何其他无线通讯、无线网络设备;任何具有文字、图像或者影音信息存储、采集、读取、播放、传输功能的电子产品;书刊、笔记、纸张;计算器。前述物品已经带入考场的,应当主动交监考人员放于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电源应当处于关闭状态。

  第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检查文具和考试工具书,或者启用反作弊设备实施电子信号侦测时,考生应当给予配合。

  第九条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件放于桌面一角备查。

  第十条 考生入座后,应当及时填录考生信息。

  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的,应当输入本人准考证号,登录考试机并确认考生信息。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登录考试机或者未确认考生信息的,视为缺考。

  实行纸笔考试的,应当在试卷、答题卡上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

  考生不得在答题卡非署名处署名或者做特殊标记。

  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填写(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按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发现考试机无法正常登录、考试机考试界面停止响应或者出现硬件故障,以及试卷印刷、分发错误或者答题卡有污皱的,可以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但是,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的,应当按照考试机考试界面提示,输入答案。

  实行纸笔考试的,应当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不得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第十三条 考试如有计算题,可以调用考试机考试界面提供的计算器,或者使用考场下发的演算草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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