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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负责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通讯录(详见附件)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电话:010-64463146<带传真>,电子邮箱:zcb@chinasafety.gov.cn)。

  附件:负责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通讯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负责安全评价师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通讯录

  填报单位(盖章):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填写负责部门名称)

负 责 人

 

 

 

 

 

 

 

 

 

 

工作人员

 

 

 

 

 

 

 

 

 

 

(填写委托单位名称、地址及邮编)

负 责 人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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