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自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在各级政府及旅游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创新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从今年11月份开始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对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试点工作
(一)各试点单位加紧整改提高
各试点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不足积极整改提高,主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1、对照修改后的《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表》逐条落实各项工作。
2、抓紧贯彻实施新颁布的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试点地区要加强新颁布标准的宣贯实施力度,根据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和分工,培育一批达到标准要求的标杆企业。
3、试点企业继续完善现有标准体系,加大实施力度,切实同企业日常管理和工作相结合,避免标准体系和实际工作“两层皮”的现象。
4、各试点单位加强相互间学习和交流,通过试点信息交流平台学习其他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鼓励试点单位间开展各种形式的考察交流活动。
(二)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1、提高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工作分管领导和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和组织试点各项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加大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2、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试点中期评估的情况和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特别是现场调研、指导的力度,充分深入了解本地区试点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做好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准备
(一)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省级旅游局完成本地区试点企业的评估验收和试点地区的初审。
2、11月15日-19日国家旅游局组织对四川省旅游标准化试点的评估验收。
3、11月21日-12月中旬,国家旅游局对10个试点市、县(区)进行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方式
1、试点省
国家旅游局将直接组织对四川旅游标准化试点省的评估验收工作。
2、试点市、县(区)
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试点市、县(区)的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组织评估验收组进行评估验收。
3、试点企业
各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评估验收工作由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国家旅游局将视情况对部分试点企业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三)试点地区评估验收方法
1、资料审核
查阅试点地区提供的文件、记录、标准文本等全部资料。文件资料以试点年度2010年、2011年为主,如2010、2011年政府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等。数据来源为国家或各省区市统计年鉴,各省、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文件资料。对不能确认的情况,要求追补相应资料,进行现场验证。
2、现场评估打分
对标准评分项目涉及的景区、饭店、旅行社、交通等旅游各要素场所和城市旅游功能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试点地区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及效果。
(四)试点地区评估验收工作流程
1、召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汇报会,主要内容为:听取试点地区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省旅游局报告初审工作情况;验收组组长讲话。
2、评估组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依据评估标准逐项打分。
3、形成试点评估验收报告,包括总体评价,标准各项得分。
4、召开旅游标准化试点评估验收通报会。参加范围为地方政府领导、旅游标准化试点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为:评估组向试点单位通报评估意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但不公布评估验收分数和结论;地方政府领导表态发言。
(五)试点地区评估验收组的组成
评估验收组由国家旅游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标准化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六)试点企业评估验收
试点企业评估验收的方法、流程和相关工作参考试点地区评估验收组织开展。
三、对条件不成熟的试点单位今年将不予验收
凡有以下情况的试点单位,今年不予验收:
1、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2010年、2011年)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或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事件。
2、试点地区游客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未达标。
3、试点单位在试点期间工作不利、弄虚作假、有群众举报反映重大问题。
4、试点地区在省级旅游局初审中不合格。
5、试点企业未达到评估标准要求。
凡不予验收的试点单位,如希望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国家旅游局将视情况延期于2012年验收。凡不提出申请的试点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试点。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试点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力度,做好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1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试点企业的评估验收和试点地区的初审,并向国家旅游局报送评估结果,提出对符合条件试点地区的评估验收申请,同时提出不予验收的试点单位名单。
特此通知。
联系人:监督管理司标准化处 张 源
电话:010-65201325 传真:010-65201335
国家旅游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评估表(试行)
序号 | 评估项目 | 分项 | 次分项 | 小项 | 次小项 | 得分 |
1 | 旅游标准化组织领导 | 100 | | | | |
1.1 | 领导及工作机构 | | 20 | | | |
| 说明: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该项目主要
检查企业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 | | | | |
1.1.1 | 成立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机构 | | | 10 | | |
| 说明:该项目主要考察试点单位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视程度。检查方式:查看单位相
关文件,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该项工作,得1 0分,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得5分。 | | | | | |
1.1.1.1 | 主要领导任机构负责人 | | | | 10 | |
1.1.1.2 | 分管领导任机构负责人 | | | | 5 | |
1.1.2 | 机构负责人定期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 | | 10 | | |
| 说明:该项目主要考察试点单位领导机构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检查方
式:查看档案文件,具体得分参考有关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等,依据召开
会议次数分档计分。召开6次以上相关会议得1 0分,召开4至5次会议得6分,召开2
至3次会议得2分。 | | | | | |
1.1.2.1 | 试点期间召开6次以上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 | | | 10 | |
1.1.2.2 | 试点期间召开4次以上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 | | | 6 | |
1.1.2.3 | 试点期间召开2次以上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 | | | 2 | |
1.2 | 组织管理 | | 40 | | | |
1.2.1 | 编制试点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 | | | 8 | | |
| 说明:根据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旅办
发[2010] 40号)要求,各试点单位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试
点工作各项措施。该项目设置主要考察试点单位试点方案的编制情况。 | | | | | |
1.2.1.1 | 试点方案结合企业实际,具有操作性 | | | | 3 | |
| 说明:本项目主要考察试点方案的可行性。检查方式:查看试点单位的旅游标准化
试点方案,要求方案制定要结合试点单位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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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项目 | 分项 | 次分项 | 小项 | 次小项 | 得分 |
1.2.1.2 | 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明确 | | | | 3 | |
| 说明:本项目主要是对试点方案内容的考察,包括试点工作目标、试点任务和试点
步骤等,每项得1分。 | | | | | |
1.2.1.3 | 部门任务明确,责任分解到人 | | | | 2 | |
| 说明:本项目主要考察试点方案对单位内部各部门试点任务、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 | | | | |
1.2.2 | 定期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 | | 9 | | |
| 说明: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试点单位信息或综合性简报的情况分档计分。检
查方式:现场检查试点单位报送信息或简报的档案。 | | | | | |
1.2.2.1 | 试点期间报送信息10条以上 | | | | 9 | |
1.2.2.2 | 试点期间报送信息6条以上 | | | | 6 | |
1.2.2.3 | 试点期间报送信息3条以上 | | | | 4 | |
1.2.3 | 建立明确的的督检杳制度 | | | 8 | | |
| 说明:该项主要考察标准化试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既要有工作方案,又要按照工
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和督促落实。
检查方式:根据有关记录,按照检查和督促次数分档计分,检查督促6次以上得满
分,3次以上得4分。 | | | | | |
1.2.3.1 | 试点期间对试点工作榆查督促6次以上 | | | | 8 | |
1.2.3.2 | 试点期间对试点工作检查督促3次以上 | | | | 4 | |
1.2.4 | 企业对标准化工作有专项政策 | | | 15 | | |
1.2.4.1 | 对标准化工作有专项预算资金并按预算执行 | | | | 8 | |
| 说明:试点单位在每年部门预算的基础之上,特别增加专项预算资金支持标准化试
点工作得满分。
检查方式:查看财务原始凭据。 | | | | | |
1.2.4.2 | 对部门或员工有表彰奖励 | | | | 7 | |
| 说明:指试点单位对标准化工作做得较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奖励。
检查方式:查看单位有关文件。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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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项目 | 分项 | 次分项 | 小项 | 次小项 | 得分 |
1.3 | 宣传推广 | | 40 | | | |
1.3.1 | 召开试点启动大会 | | | 5 | | |
| 说明:指试点工作开始阶段单位进行广泛动员和发动。
检查方式:查看有关记录,试点单位有召开试点启动大会的通知、会议议程、简报
等记录得满分。 | | | | | |
1.3.2 | 利用各类社会媒体进行官传 | | | 10 | | |
| 说明:设置该项目旨在鼓励试点单位在试点过程中进行各种层次的宣传,在整个行
业倡导标准化、规范化的高品质服务,同时扩大试点单位的市场影响力,帮助企业
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品牌。
检查方式:现场查看相关报纸、杂志、网站等的宣传报道,根据其宣传的影响范围
分档计分,国家级媒体指在国家级报纸、杂志、网站等进行宣传,省级媒体指在省
级报纸、杂志、网站等进行宣传。 | | | | | |
1.3.2.1 | 在国家级媒体进行官传 | | | | 10 | |
1.3.2.2 | 在省级媒体进行官传 | | | | 8 | |
1.3.2.3 | 在地(市)级媒体进行官传 | | | | 6 | |
1.3.2.4 | 在地(市)级以下媒体进行官传 | | | | 4 | |
1.3.3 | 在单位内部进行官传 | | | 10 | | |
| 说明:设置该项目旨在引导试点单位加强宣传,并在试点单位形成创建旅游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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