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年12月8日 司发通[200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
现将《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按照中组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和党性教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型队伍、学习型机关建设,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服务、为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总体目标
司法行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应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切实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和培训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相适应、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需要相适应,基本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