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运作机制,严格操作管理
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密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加强对监考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特别要增强对无线电作弊工具、方式及特点的鉴别能力,不留管理空白和死角。各考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在考前向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作弊的具体工作需求,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划定本次考试的重点防范区域;同时,要在考试期间加强监考,按有关考务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考场内使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考生;发现疑似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或与考场外无线电设备串通作弊的,要立即通知本地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监测、确认,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加大防控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各地无线电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监测力量,按既定的工作方案在考前对重点地区和考场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对相关频段内合法的无线电信号逐一清理、核实,遇有不明信号要快速追查,对非法设立电台或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频率的要依法查处;考试期间,对已划定的重点防范区域要进行严密监测,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准确定位,并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对在未经批准的频率上监测到的疑似信号,必要时应立即予以技术阻断,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考场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验考场周边带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当无线电管理部门发现并确认属于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有关人员拒不停止发射或接收行为,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严查幕后组织策划、提供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快速打击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无线电管理部门发现并确认有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的相关考点、考场,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严密监考和巡查,加强重点防范,对考场内使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的考生,要根据《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坚决地予以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