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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增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增加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通知
(司发通[2008]94号 2008年6月5日)
四川省司法厅:
根据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6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将你省乐山市金口河区的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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