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罪犯的公民道德教育,结合抗震救灾的伟大实践,讲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使罪犯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认识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他人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提高道德认识水平,培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自觉性。要加强对罪犯的时事政治教育,讲述抗震救灾工作取得的重大阶段性胜利,引导罪犯充分认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消除思想疑虑,增强改造信心。要加强对罪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罪犯科学认识世界,明确人生目的,反思人生教训,端正人生态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失败与挫折。要加强对罪犯的法律常识和认罪悔罪教育,使罪犯了解基本法律知识,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守法守规。要加强对罪犯的劳动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抗震救灾的艰苦斗争,教育罪犯认识劳动的重要意义,引导罪犯树立正确的劳动意识,培养积极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要加强对罪犯的文化教育,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在矫治犯罪思想、传授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四、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劳教人员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要加强劳教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把爱国主义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向劳教人员讲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政治优势,增强劳教人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豪感。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抗震救灾英雄模范事迹,阐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引导劳教人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提倡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艰苦奋斗的社会主义风尚。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劳教人员树立尊重和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认识自己所犯罪错给社会带来的危害,进一步树立改过自新的决心,培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要加强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劳教人员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团结协作精神,在掌握基本劳动知识和技巧的同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劳动光荣的观念。要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提高劳教人员的文化素养,激发他们的生活热情,重塑健康人格,陶冶美好情操。
五、加强震后心理教育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要针对抗震救灾期间罪犯、劳教人员思想和心理的新变化,在罪犯中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劳教人员中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的重要作用,把配备心理咨询、精神疾病治疗方面的专家、医务人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使每个监所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医学专家逐步达到一定比例,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心理咨询,运用心理学、医学等理论和技术,通过专业的治疗活动,对罪犯、劳教人员的心理与行为问题进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