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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要认真总结今年“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经验。进一步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不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适应不问对象特点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特别是要在广大公务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抓好“法律六进”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中央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主要措施。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评估体系创新,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各部门和行业的联系沟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五、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把保稳定保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四项机制”,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三道防线,狠抓督查落实,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努力实现无脱逃(逃跑)、无重大狱(所)内发案、无重大疫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目标。加强狱所内部正规管理,特别对“藏独”、“东突”和“法轮功”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劳教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教育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大力推进灾区监狱劳教所灾后恢复重建,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首要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教育改造工作。要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把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教育改造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教育并重的机制,积极创新教育改造内容、手段和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与“首要标准”要求相适应的教育改造领导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进一步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医患医疗、城市物业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大力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效率。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更多地通过非诉讼、非对抗的方式妥善解决。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化,切实提高对热点、难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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