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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换料大纲1版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换料大纲1版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1]145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换料大纲(版次:1)〉(送审稿)的函》(核秦核安发〔2011〕37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换料大纲(版次:1)》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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