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处理好政治、学业与健康的关系,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和美学教育,并安排一定的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重视第二课堂教育及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相互协调地发展。
(2)面向实际,面向经济建设
确定业务方面和教育内容时,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又要注视世界科技的新发展;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顺应变化,提倡培养模式多样化,重视人才的适应性和通用性,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科技和文化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
(3)理论联系实际
要贯彻知识和能力并重的教育思想,在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同时,强化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别要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的质量,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促进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同生产劳动的结合。
(4)整体优化
要统筹安排协调好德智体、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与学、必修课与选修课、基础课与专业课等几个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削枝强干,并注意纵向、横向配合,努力做到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优化,力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最佳质量效果。
(5)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培养目标、基本规格是国家对不同层次、不同科类大学生提出的基本质量要求,应相对统一,各校不得擅自降低。但在保证实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专业服务方向、课程结构、教学环节、具体时间安排等,可以因地、因校、因学科、因培养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利于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二)制订教学计划的若干具体规定
(1)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兽医专业四或五年,少数院校的有些专业,经过批准,也可以实行五年制。
(2)全学程时间:四年制全学程不少于200周,其教学进程、学期及假期,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课内总学时:四年制课内总学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控制在2800学时左右,兽医类专业(四年制)一般不超过3000学时。
随着教育思想的转变,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教学条件的改善和教风、学风的好转,应当逐步压缩课内总学时。
(4)理论教学周数(包括课堂讲授、实验、习题、讨论等课):四年总周岁应不少于115-122周。学生课内外计划学习量,控制在1:1-1:1.2以内。
讲课与实验学时之比,因专业不同而异,经济管理类实验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10%,兽医类不少于30%,其他类不少于20%左右。实验在30学时以上的,应独立设课,单独考核。
(5)课程设置及学时:
必修课程是学习该专业并达到基本规格要求的基本课程,通常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四类。
公共课主要指政治理论教育、法律基础、外语、计算机、体育等课。其学时一般应占课内总学时的25%-30%。其中要特别重视加强外语和计算机课程,确保其达到规定的要求。
为了加强基础,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增强适应性,专业课程学时一般不超过15%(兽医类除外)。重点院校的专业课的比重还应适当降低。
选修课程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拓宽知识面为主。为使教学计划更具有弹性,利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特长调整知识结构。各校应在保证必修课的前提下,努力创造条件,增加选修课的门类和学时比重。重点院校和条件较好的学校,各专业的选修课的比重平均应不低于15%。
(6)实践教学及时间:不计入总学时的实践教学,包括各类学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科研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其时间安排可按专业不同而定,农林生产类、兽医类一般为30-35周,其它类为25-28周,其中毕业生产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应保证15-18周。生产技术类专业应安排学生参加一个生产周期或两个生产过程的主要生产环节。
社会实践应作为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纳入教学计划(可利用寒暑假进行,管理体制由各校自定),每个学生四年累计不少于3周。
生产劳动可以分散,也可以集中安排,原则上每学年1周,共4周。
重点学校及有条件的学校,应将学生参加科研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加强对学生的科研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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