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企业报送。
2、统计范围是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
3、报送时间为次年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书面和网上直报。
4、关系式为:58=59+60+61+62+63;74=70-73。
四、主要指标解释
1.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情况(建监1表)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给每个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这一代码在全国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的业务领域内强制使用。该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2)企业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企业详细名称,即工商登记的名称,在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与企业公章使用的名称一致。
3)企业曾用名称 指法人单位最近一次更名前使用的法人单位名称。
4)法定代表人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除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外,还应注明其职务(职务用括号[ ]起来)。
5)企业和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登记注册类型,选择附录“(一)企业和个体登记注册类型”。
110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0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150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0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指按《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指按《
合伙企业法》或《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
公司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
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企业:指上述登记注册类型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