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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视频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原则上由省级安全监管局集中组织培训。确有必要的,也可以根据实际,在有条件并已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市(地)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设置分会场。

  六、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报名。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11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分别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巧巧,010-64463627、64463870〈传真〉;电子邮箱:pxc@chinasafety.gov.cn)。

  2.加强培训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此次培训的综合协调工作,并组织安排领导或专家授课,配发《基层安监局长知识读本》。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的组织管理和研讨总结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主管安全培训的领导要亲自抓,有关处室要切实负责,指定1名联系人,及时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障责任落实。

  3.强化培训考核。培训期间,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严格考勤,加强考核,确保实效。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向所在省级安全监管局提交1篇结业论文。培训结束后,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工作建议,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及电话:王群兴,010-64463082〈带传真〉;电子邮箱:liyh@chinasafety.gov.cn)。

  4.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好培训期间食宿安排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参训人员住宿费由派员单位负责;伙食费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县级行政区划数为基数,对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给予适当补贴。

  附件:1.2011年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视频专题培训班日程安排

  2.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汇总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2011年县级安全监管局局长视频专题培训班日程安排

时 间

日 程

11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开班式及主旨报告

下午

2:30-4:30

专题报告

4:45-5:30

研 讨

11月23日

上午

8:30-10:00

专题报告

10:15-11:45

专题报告

下午

2:30-4:00

专题报告

4:15-5:30

专题报告

11月24日

上午

8:30-10:00

专题报告

10:15-11:45

专题报告

下午

2:30-4:00

专题报告及小结

4:15-5:30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自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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