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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化工行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推广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3.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不安排接送站。

  4.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会员单位参会人员不收取会务费。

  5.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1)反馈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刘伟,010-64464016、64463356(带传真)。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马欣妮,010-64464070、64464037(带传真)。

  附件:

  1.会议回执

  2.交通路线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会议回执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职称

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传真

 

单位地址

 

邮编

 

住宿要求

□单人包房 □双人同住  □不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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