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国际俱乐部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国际俱乐部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253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国际俱乐部修缮保护工程立项请示》(京文物[2011]30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国际俱乐部修缮保护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维修方案并履行报批手续,将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审核意见和结论报我局备案。工程应遵循“最少干预”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等原则,保护文物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