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本许可证有效期为2011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
附表: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表一
堆型功率
| 设备
类别
| 设备
名称
| 核安全
级别
| 主要关键工艺
| 制造活动范围及
完成形式
| 活动场所
| 备 注
|
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
| 压力容器
| 稳压器
| 1级
| 最终机加工、筒体卷制、焊接、热处理、水压试验
| 根据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各项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 西安市北郊徐家湾渭滨街5号
| 限定卷板宽度小于3m。
主要外购项目:锻件;
主要分包项目:
1.封头成型;
2.微量元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