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

  八、切实抓好城市的环境建设。上海市环境污染严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和生活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认真防治大气、水系的污染和解决噪声扰民的问题。抓紧治理苏州河、黄浦江的污染,消除江、河黑臭现象。要保护好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大力节约工业用水,改善生活用水的水质。对于污染严重、短期又难于治理的工厂企业,要坚决实行关、停、并、转。
  要高度重视绿化建设。首先要保护好现有绿地,包括庭院和公共绿地。同时,结合旧区改造、外迁工厂,努力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质量,并积极开辟沿江、沿河、沿湖、沿海绿地,以利于保持生态平衡,改善和美化环境。要保护好革命遗址、名胜古迹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代表性建筑物。
  九、创造一个有很大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以便增强国内外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上海在历史上是著名的国际港口之一,目前是我国最大的对外开放的港口城市,具有对外开放的优越条件。要进一步创造高效率的信息交流和通讯条件,高质量的工作与生活环境,较完善的公用服务设施,以便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同时,应当认真总结、吸取国内外和自身的经验,发挥自己的优势,搞好对国内的开放,吸收国内的资金。当前,上海城市建设各方而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资金缺口很大。为保证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现,上海市要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改变城市基础设施严重落后的面貌。近期建设要抓住重点,分别轻重缓急,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十、国务院同意成立上海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委员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驻沪部队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上海市市长担任主任。主要任务是:统一领导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审查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协调城乡规划、城市建设计划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鉴于上海经济区的区域规划正在编制,中央关于上海市要对外开放的指示精神正在组织落实,因此,城市总体规划还需要在今后执行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上海市政府应与有关方面密切联系,逐一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尽快组织制订有关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法规。
  国务院要求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军驻沪单位,都要模范地执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共同努力,为把上海建没成为社会主义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现代化城市而奋斗。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