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药产业。充分利用林区“绿色药库”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龙胆草和鹿、蜂等北方林区独具特色中药材的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建设北药原料供应基地。加强产品研发和对外技术合作,提升北药的精深加工水平,实现生产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和产品品牌化,建设现代化北药生产加工基地。
(三)林木精深加工业。以林木资源综合利用为发展方向,提高产品加工度和档次,培育若干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大型木材精深加工企业。优先支持具有境外原料林基地和稳定木材进口渠道的企业建设此类项目。
(四)生态文化旅游业。依托林区生态资源,少数民族民俗文化资源,以及中俄、中蒙边境景观、界江界河等资源,建设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支持《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中大小兴安岭林区精品旅游线路上的景区景点建设,包括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观光道路、观光平台、环卫、安全救助、停车场、引导标识等设施建设。景区外部设施建设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适当支持《林区规划》专栏5中的9个旅游小城市、专栏6中的14个旅游型重点镇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商贸服务业。依托《林区规划》专栏4、5、6中的4个中心城市、12个小城市和70个重点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便捷的林区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在加格达奇、海拉尔、伊春、黑河、牙克石等城市,重点支持物流园区设施建设,提高中转和集散能力;在黑河、漠河、阿尔山、额尔古纳等口岸城市,重点支持口岸物流中心设施建设,提高国际物流和加工贸易一体化水平;在绿色食品、毛皮、北药产品、木工产品和苗木等特色产品主产区,重点支持大型区域性产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集聚效应和影响力。
(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林区规划》专栏8确定的11个接替产业集聚区内的重要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标准厂房、供电、供水、供热、通信、道路、产品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及其他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外部设施建设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七)代木能源。支持林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经济实用、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中小型能源项目,解决当地居民的炊事、取暖等生活用能问题。优先支持与局场址合并和棚户区改造相配套的项目。在《林区规划》专栏5中的12个小城市和专栏6中的大型镇,重点支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生物质气化站示范项目建设,对《林区规划》专栏6确定的中小型镇予以重点支持。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热电联产、煤矿、天然气等大型能源建设项目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三、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