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1-2012年度电视机、电冰箱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机采字〔2011〕2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务司:
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电视机、电冰箱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京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人民团体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采购单位)均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电视机、电冰箱产品的定点采购。
二、定点供应商及品目范围
为有效发挥现代电子商务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优势,本期定点供应商在原有实体商城的基础上,增加了网上商城。实体商城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和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网上商城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人可以直接登录“京东”网上商城进行在线采购。执行品目为电视机和电冰箱。
三、执行有效期
本期定点采购执行有效期为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在此期间,各定点供应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定点采购框架协议》及相关承诺,向各采购单位提供服务。详细信息可参见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办公电器定点采购专栏。
四、采购方式及优惠率
(一)执行方式
单次采购金额在120万元以下时,采购人可直接在定点供应商中选择并按照相应优惠率进行采购,或在定点供应商中标范围内邀请几个品牌,进行价格谈判后采购;确因特殊需要,可另行委托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单次采购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需委托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
(二)采购优惠率
定点采购实行阶梯优惠率,采购人根据不同采购金额按以下价格优惠率执行:
A、实体商城
定点供应商
| 阶梯采购优惠率(%)
|
20万元(含)
以下
| 20万元至
100万元(含)
| 100万元以上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6%
| 8%
| 10%
|
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 4%
| 6%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