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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泰国VIVA合唱组、保加利亚索菲亚合唱团、加拿大达辛尼亚·郎法德剧团、尼日利亚歌舞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泰国VIVA合唱组、保加利亚索菲亚合唱团、加拿大达辛尼亚·郎法德剧团、尼日利亚歌舞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4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317、1335、1349、136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邀请:
  一、泰国VIVA合唱组一行7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2日;
  二、保加利亚索菲亚合唱团一行13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2日;
  三、加拿大达辛尼亚·郎法德剧团一行7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3日;
  四、尼日利亚歌舞团一行30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2日到上海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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