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的通知
(商办建函[2011]1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1]43号)精神,搭建对接平台,推动大中城市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销链条,扩大农超对接规模,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商务部、农业部定于2011年10月-12月在浙江、陕西、辽宁、湖北、四川、河北分六个片区开展“全国农超对接进万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商务部、农业部负责同志讲话。
(二)对接说明:连锁超市介绍采购流程及要求。
(三)对接培训:农超对接专家讲课。
(四)业务洽谈:连锁超市与合作社开展现场业务洽谈。
二、活动安排
10月份:
华东片区: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参加。
西北片区: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
11月份:
东北片区: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参加。
华南片区: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参加。
12月份:
西南片区: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参加。
华北片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青岛市参加。
各片区活动期限一天,提前一天报到;各片区活动期间,商务部将邀请10家全国性的零售企业全程参加。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邀请5家本地区排名靠前的连锁超市,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负责邀请10家本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生产生鲜蔬菜、水果为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参加;其他连锁经营企业也可报名参加对接活动。
(二)活动由举办地所在省商务、农业主管部门和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承办;举办地所在省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和有关要求,商农业主管部门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农业部(经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