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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环办会[2011]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中美大气环境合作,交流国内外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区域空气质量管理水平,加快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程,现定于2011年11月10日-11日在北京召开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届时,我部领导和美国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将出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政策体系,介绍美国区域空气质量管理的最新进展,研究“十二五”期间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策略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及政策措施。

  二、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0日9:00-18:00,11日9:00-12:00(会期一天半)。

  (二)会议地点: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 清华大学南门,联系电话:010-62525566)。

  三、参会代表

  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重点区域相关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主管领导和处级干部;相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邀请参加会议单位及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交通费用自理,按出差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其他费用由会议承担。请参会代表于2011年10月28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二)传真至清华大学。

  (二)11月10日上午8:30签到,外地参会代表请于11月9日下午登记入住。

  (三)会议由清华大学承办。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清华大学环境科学和工程学院 刘旭艳

  联系电话:(010)62794331,13581747950

  传真:(010)62771101

  电子信箱:xuyan.liu1@gmail.com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李阳 张娅

  联系电话:(010)66556249,66556248

  附件:1.参加会议单位及名额分配

  2.会议回执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邀请参加会议单位及名额分配

序号

单     位

名 额

1

全国人大法工委政法室

自定

2

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

自定

3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司

自定

4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自定

5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自定

6

财政部经建司

自定

7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自定

8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山西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局)

各2人

9

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各1人

10

北京大学

2人

11

清华大学

2人

12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1人

13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3人

14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3人

1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人

16

环境保护部中日中心

2人

17

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

2人

18

环境保护部政研中心

2人

19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人

20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人

21

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

1人

22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1人

23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1人

24

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

1人

25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1人

26

美国能源基金会

3人

27

美国环境保护协会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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