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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洛桑贝嘉芭蕾舞团、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视觉与艺术表演学院爵士乐团、澳大利亚弦乐四重奏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洛桑贝嘉芭蕾舞团、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视觉与艺术表演学院爵士乐团、澳大利亚弦乐四重奏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447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240、1258、13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请:
  一、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视觉与艺术表演学院爵士乐团一行12人,于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二、瑞士洛桑贝嘉芭蕾舞团一行65人,于2011年10月3日至23日;
  三、澳大利亚弦乐四重奏一行5人,于2011年10月16日至24日到上海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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