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获得免验资格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出口商品获得免验资格的通知
(2011年8月8日 国质检检[2011]421号)


江苏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日用陶瓷(骨质瓷)获得免验资格,有效期自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