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增加“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
“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为必填信息项。增加这一信息项主要是为了将部门下属预算单位填写的,但又不纳入预算申报的冗余项目信息予以剔除,不再导出上报,以减少财政部项目库中的冗余信息。这一控制仅在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上报时实施。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上报预算时,软件自动对项目库与“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录入表”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即“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为“是”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到预算表中,如有遗漏,将予以提示。一级预算单位导出上报财政的项目库中只包含“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为“是”的项目。
4.调整有关项目绩效评价的信息项目。
根据2012年绩效评价管理要求,部分预算项目须填报绩效目标,部门还应提出是否将项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建议,为此,增加“是否填报绩效目标”信息项,并将原有的“考评建议”信息项改为“是否建议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四)调整其他项目的排序方式。
为了完善项目决策机制,突出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对“其他项目”的排序方式,由原来按照“项目排序号”(自然数顺序)排序,改为按照“其他项目排序类别”排序。具体如下:
1.其他项目的排序类别:包括“非常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三类,由预算单位选择填列,为必填项。
2.其他项目排序的范围:“是否申请当年财政拨款”,信息项为“是”,而且“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为“是”的“其他项目”应进行排序。对“是否申请当年财政拨款”信息项为“否”或“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为“否”的“其他项目”,不纳入排序,排序信息自动设置为空。
3.其他项目排序的要求:为保证部门其他项目排序结构合理,对其他项目排序类别数量实行比例控制,“非常重要”、“比较重要”的项目占部门其他项目中申请当年财政拨款项目总数(打捆项目按1个项目计)的比例应分别不超过30%和40%。部门在数据上报前,将对这一比例进行审核(只审核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后的数据),如不通过将不允许上报。
(五)完善项目打捆测算。
为便于预算测算,提高效率,对项目打捆测算相关功能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1.打捆项目的设定。打捆项目由部门在项目清理时提出。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后随预算软件统一下发,打捆项目的项目类别由财政部限定,预算单位不可自行调整。
2.增加打捆项目管理界面。软件中增加专门界面用于对打捆项目进行管理和操作。该功能下打捆项目中的明细项不在主界面中显示,打捆项目视为一个项目进行操作和管理,在打捆项目的信息中可以查看捆下明细项目的详细信息。
3.打捆项目的相关信息项设定。打捆项目的“是否申请财政拨款”和“是否纳入预算申报”信息项均默认为“是”,且预算单位不可调整。预算单位一旦选定项目的打捆标识,则明细项目的相关信息项自动设置为与打捆项目一致,其中项目类别、排序类别不可调整,但其他信息项预算单位可自行调整。
4.打捆项目的控制数审核。从2012年部门“二上”预算起,统一增加对部门打捆项目“二上”数与“一下”控制数一致性的审核。
二、关于预算报表
(一)调整预算报表名称。
为确保预算报表体系的逻辑关系清晰,对涉及一般预算的相关预算录入表在原有名称的基础上增加“公共预算”字样,相应改为“公共预算XXX录入表”,并相应调整相关预算表(生成表)名称,以区别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关报表。
(二)调整收入预算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将“公共预算收入录入表”中“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列拆分为“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两列。根据上述调整,相应调整相关预算表(生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