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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


  烧损率--按照附录C确定。

  4.2.3 房屋装修财产损失计算

  a)烧损后能够修复的,按实际修复费计算。

  b) 烧损后不能够修复的,按全部烧损计算。

  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折旧年限(年)X已使用时间(年)]……………………………………(3)

  4.2.4 文物建筑财产损失按附录D计算。

  4.3 设备(含房屋、构筑物内配套设备及施工设备)财产损失计算

  计算公式同式(1)。

  4.4 房屋、构筑物及设备类财产的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80%,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下式计算: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20%X烧损率(%)………………………………………(4)

  4.5 其它财产损失计算

  4.5.1 商品、原材料、燃料财产损失计算

  按烧损前购进价格加上税金、运输、仓储等费用扣除残值计算。

  4.5.2 在产品,半成品,成品,协作产品财产损失计算

  按成本价格扣除残值计算。

  4.5.3 低值易耗品财产损失计算

  按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20%计算。

  4.5.4 城乡居民财产损失计算

  a)家电,家具,文体用品等财产按当地当时重置价值,以折旧年限10年计算。

  计算公式:

  损失额(元)=重置价值(元)X[1-(1/10)X已使用时间(年)]………………………(5)

  其中使用时间达到或超过8年,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其财产损失按重置价值的20%计算。

  b)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财产损失按其烧损前财产总量价值的30%计算。

  c)金银饰品等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的加工费计算。

  4.5.5 图书资料财产损失计算

  图书,期刊等资料按上年度的分类平均书价计算;缩微胶片(卷),磁带,光盘等非图书资料按购进价格计算。

  4.5.6 古董,字画,古籍善本,美术工艺品,珠宝,金银制品及收藏品等可移动文物财产损失计算

  进入市场的按商品计算,其他按文物部门评估价格计算或按其名称,数量,文物级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5.7 牲畜,家禽,粮,棉,油,养殖业,农作物及经济林木等财产损失计算

  按当地当时市场价格扣除残值计算。

  4.5.8 城市园林财产损失计算

  a)苗圃,草圃,花圃等苗木及公园,道路绿化用树木财产损失,按当地当时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每平方米(株)价格计算。

  b)古树名木财产损失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评估价格计算,可按其名称,数量,保护类别,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5.9 草原状(草山,草地)财产损失计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30号令,《草原防火条全例》规定计算。

  4.5.10 国家重点保护珍稀动物财产损失计算

  按其烧损动物的名称,保护类别,数量和烧损程度以文字表述。

  4.6 本标准未列入财产,其财产损失可参照上述有关条款计算。

5、统计程序

  5.1 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标准附录E 向公安消防机构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表》,提供有关原始票据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真实情况。

  5.2 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标准附录F,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核定,并逐级上报。

  5.3 对情况复杂或初步断定为重、特大火灾的,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可邀请其他部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的统计,核定。

  5.4 受灾单位或个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附录A 
重置价值的确定

  A1 房屋、构筑物重置价值(不含土地购置费)的确定

  计算公式:

  重置价值=失火时该房屋、构筑物工程造价(元/平方米)X受灾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A1

  式中:失火房屋、构筑物的工程造价,按当地建委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或房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A2 房屋装修重置价值的确定。

  按当地失火时实际投工投料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A3 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A3.1 直接方法

  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烧损设备相同的产品,直接以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在市场上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以原值作为重置价值。

  A3.2 类比方法

  在市场上找不到与烧损设备相同产品,但可以找到与之相类似的产品,参照其市场价格作为重置价值。

  附录B 表B1 财产折旧年限表

房屋

折旧年限(年)

1 生产,经营用房

 

 钢结构

40

 钢筋混凝土结构

35

 砖混结构、砖木结构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危险品专用仓库

2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

 仓库

35

2 非生产、经营用房

45

3 简易用房

8

4 居民住宅

 

 钢筋混凝土结构

70

 砖混结构

50

 砖木结构

40

 简易结构

15

 蒙古包、藏包等帐篷类住房

7

5 房屋装修

 

 办公、居民用房装修

10

 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场所装修

5

构筑物

 

1 水电站大坝,水库

50

2 铁路线路上部建筑和铁路线上的桥梁、涵洞、隧道

40

3 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码头基础设施

35

4 其它构筑物

20

设备

 

1 动力设备、传导设备、非生产设备及器具设备工具

18

2 复印机、文字处理机、打字设备、电视机、电子计算机及系统设备、真机、电话机、移动无线电话机

5

3 运输设备,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通用测试仪器设备,工业炉窖,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等通用设备

10

4 电力工业专用输电线路

32

5 电力工业专用配电线路

15

6 电力工业专用发电及供热设备、变电配电设备

20

7 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8

8 核工业专用设备、核能发电设备

22

9 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自来水、燃气设备

20

10 机械工业,石油工业,化学工业,医药工业,电子仪表电讯工业,冶金工业,矿山、煤炭及森林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等专用设备

10

11 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

8

12 轻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其它机动车辆

10

13 输用飞机

10

14 专用运钞车

7

15 摩托车

5

16 电气化铁路供电系统

10

17 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运输船舶及辅助船舶、铁路机车车辆和通讯线路

16

18 铁路通信信号设备、通信导航设备、邮电通信电信机械及电源设备

7

19 邮电通信线路、邮政机械设备

10

20 集装箱

7

21 供电系统设备、供热系统设备、中央空调设备

18

22 电梯、自动扶梯

10

23 消防安全设施

6

24 经营柜台、货架

4

25 酱醋类腐蚀性严重的加工设备及器具、粮油原料整理筛选设备、烘干设备、油池、油罐

8

26 音响设备、电冰箱、空调器

5

27 化纤地毯、混织地毯

3

28 纯毛地毯

8

29 办公用家具设备

15

30 洗涤设备、厨房用具设备、营业用家具设备、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

8

31 拖拉机、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为机械

6

32 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谷物联合收获机、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粮食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农机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

12

33 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皮带螺旋运输机械、土方铲运机械、钢筋及混凝土机械

10

34 单转电动起重机、内燃凿岩机、风动凿岩机、电动凿岩机、等离子切割机、磁力氧气切割机、混凝土输送泵

5

35 材料试验设备、测定仪器、计量仪器、探伤仪器、测绘仪器

8

36 编采设备、专业用录音设备、组合音像设备、盒式音带加工设备、录像设备、生产用复印设备、激光照排设备、远程数据传输设备

6

37 唱机生产设备、电子分色设备、电影制片设备、电影放映机、幻灯机、照相机、相片冲印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安全监控设备

10

38 唱片加工设备、印刷设备

12

39 乐器

 

 钢琴

16

 电子乐器

7

 其他乐器

8

40 其它设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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