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稳定、正规的销售渠道,原则上产品主要用于混配石油柴油,并与相关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三)餐厨垃圾等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
1、技术工艺先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采用同类技术工艺的项目已获得财政奖励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其简单扩产项目。
2、生产规模不小于2万吨/年。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20828-2007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与石油柴油调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25199-2010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
4、生产的甘油等副产物要收集、纯化并加以利用。
5、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排放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和地方标准,固体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理。
6、有稳定的原料保障,与供应商合同量应保证80%以上的原料需求。以餐厨垃圾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要与餐厨垃圾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协议。
7、有稳定、正规的销售渠道,原则上产品主要用于混配石油柴油,并与相关企业签订供货合同。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生产能力、资产规模、注册资本等。
2、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工艺及特点、项目运营状况及经济效益分析等。申报企业需提供项目审批及环评文件(包括环评报告和环评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技术成果证明等。
3、投资构成情况。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包括土地、设备购置、建筑安装等明细,其中设备需提供购置数量、型号、价格及相关发票)等。
4、原料来源及供应保障证明。如原料基地建设、原料收购情况、原料购销合同(或协议)及收购凭证等。
5、产品销售证明。如供货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资金结算凭证,下游负责生物柴油销售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名称、资格证书及产品用途证明等。
6、产品质量保证。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7、与《办法》及本通知规定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申报要求
(一)审核内容。请按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填写《2011年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