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建设5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扶持建立5000个共青团沼气服务网点,培训50000名农村青年沼气和环境建设带头人;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10次外来入侵生物集中防控活动;培育500户农村青年环保示范户。
二、组织实施
(一)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
1.工作内容。每年建设100个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培育100个示范户。
2.工作方式。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确定建设示范村所在省份名单。有关省农业厅会同团省委确定示范村,评定示范户。
3.时间安排。每年4月底前确定示范村所在县名单;5月底前由省农业厅、团省委联合报送示范村名单;6月初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批复;6月至11月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12月初由省农业厅、团省委联合报送农村青年环保示范户名单;12月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批复。
4.实施地点。安徽、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6个省。
5.经费来源。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列支。
6.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资源环境处
责任人:李 波
联络员:方 放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责任人:尹 虓
联络员:王 素
1.工作内容。每年培训10000名从事沼气和环境建设的农村青年。
2.工作方式。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能源生态处、资源环境处和教育处负责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其中,纳入年度农民教育培训计划的由教育处组织实施,其余培训任务纳入年度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由能源生态处和资源环境处组织实施。参加培训人员由基层团组织按分配名额推荐,各地农业部门与团组织联合进行培训。
3.时间安排。每年4月底前分解工作任务,5月至12月培训。
4.实施地点。有关承担国家沼气项目的县(市、区)。
5.经费来源。由阳光工程项目经费列支。
6.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能源生态处、资源环境处、教育处
责任人:李少华 李 波 邹 萍
联络员:郝先荣 王 飞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责任人:尹 虓
联络员:王 素
(三)建设共青团沼气服务网点
1.工作内容。每年扶持建设1000个共青团沼气服务网点。
2.工作方式。由各地农业部门与团组织按分配名额,联合从参加农村沼气和环境建设培训的农村青年中遴选、推报1000个优秀青年,作为共青团沼气服务网点的骨干力量,纳入年度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