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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2.时间安排。每年5月由省级农业部门、团委申报;8月底前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合评审,10月前共同认定;11月起,科普示范基地对青年农业科普工作者进行培训。

  3.经费来源。科普示范基地评审、制牌、督导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承担。青年农业科普工作者培训由科普示范基地承担。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责任人:王青立 孙 哲
  联络员:徐志宇 冯桂真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责任人:尹 虓
  联络员:王 素

  5.协办单位:中国农学会

  (二)开展农业和农村科普活动

  1.工作内容。以全国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所在的100个县为重点,每年至少开展2次农业科普活动和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全国其他地方的科普活动,由各级农业部门和团组织结合当地实际联合开展。每年无偿发放给农村青年100万份科普资料。

  2.时间安排。重点结合乡村青年文化节(12月至次年2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冬春季)、科技活动周(5月)、全国科普日(9月)等开展活动。

  3.经费来源。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项目经费列支。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责任人:王青立 孙 哲
  联络员:徐志宇 冯桂真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责任人:尹 虓
  联络员:王 素

  5.承办单位。以全国青少年科普示范基地所在县的农业部门、团委为重点。其他地方以县为单位开展,由县农业部门、团委承担。

  (三)编创、征集、推介农业科普制品

  1.工作内容。每年组织专家编写、编绘、编制农业科普读本、挂图、音像及多媒体制品;每隔2年开展1次优秀农业科普制品征集推介活动,征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农业科普制品,逐渐丰富科普制品资源库。

  2.时间安排。结合相关农业专项或科普活动,不定期制作并向农民发放农业科普制品。2011年下半年,两部门联合征集优秀农业科普制品,2012年初通过媒体推介。2014年下半年,两部门联合征集优秀农业科普制品,2015年初通过媒体推介。

  3.经费来源。农业科普制品编创、征集、推介等费用依托相关项目,由农业部相关事业单位完成,承担有关费用;优秀农业科普制品征集、推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承担。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责任处室:技术推广处
  责任人:王青立 孙 哲
  联络员:徐志宇 冯桂真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责任处室:生态环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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