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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3.强化安全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创建集体要结合企业实际和岗位特点,配合做好青年职工的安全培训、标准化操作、危险辨识以及隐患排查等工作,协助企业创新和改进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督导师、安全生产督导员的培训,推动形成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者队伍,确保生产安全、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4.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创建集体要制定岗位创建方案、创建目标、创建措施和创建考核评价标准,明确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创建活动记载详实,工作台账清晰规范。

  四、创建流程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州)、企业四个创建层级。各级团组织和安全监管部门要科学制定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严格开展创建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创建集体可认定为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获本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称号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方可参与上一级创建。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为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团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在政策、人力、经费和环境等方面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质量。

  2.严格把关。创建过程中,各级团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实际,在符合创建条件的岗位开展创建活动,并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创建的方式,对照标准,制定方案,严格把关,避免越级创建,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先进性。

  3.加强指导。各级团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新确定的创建岗位进行跟踪指导,完善创建制度,落实创建措施,规范创建管理,保证创建活动成效;要及时深入了解创建情况以及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予以解决,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规范性。

  4.大力宣传。各级团组织、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开办专栏、制作专题片和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标准化操作示范图板、安全标识牌等有形化载体的建设,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要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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