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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11]9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安全生产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激励引导青年职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积极贡献,努力推动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共青团中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2011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二、创建标准

  1.团的基层组织健全,团的工作活跃,党政负责人重视和支持团的工作。

  2.35周岁(含)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创建单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生产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岗位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同类岗位中领先;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两年内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4.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5.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力的创建措施、有形的创建载体,创造了便于借鉴和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创建要求

  1.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创建集体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全形势任务教育以及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引导青年职工将安全生产知识内化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注重岗位实践,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创建集体要积极开展安全主题团日活动、“安全竞赛”、“五小攻关”和“青年创新创效”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青年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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