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度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徐令德   王 鑫
  联系电话:010-68008752,68008166(传真)
  (七)政策咨询:
  新闻出版总署职改办
  联系电话:010-83138770

  附件: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申报材料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全国性新闻评奖名称

  1.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2.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
  3.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韬奋新闻奖、范长江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奖、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五四新闻奖、中国人口新闻奖、人大好新闻奖、政协好新闻奖。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材料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进一步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纸质材料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同时制成电子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也可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审核后,若需补充材料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补齐所缺材料。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1. 《委托评审函》,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 《新闻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新闻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 《公示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出具的所有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原件,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4. 破格申报另需提供经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其破格申报的 《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每人1 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