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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推进信息化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监管决策能力

  1.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功能,在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创新经办服务体制。全面推进网上求职招聘、网上申报审批、网上考试报名、网上远程培训、网上咨询查询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形成“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网上查询”的服务模式。

  2.加快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基层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将服务范围从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逐步向所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域扩展。推进短信服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部级电话和短信呼入交换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信息资源库,形成“一地呼入,全国咨询”的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研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政府网站、电话咨询服务、基层信息服务联动,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5  信息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01

网上公共服务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上促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信息服务、远程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考试报名服务、社会保险查询申报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等,以统一的门户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网上办事服务。

02

电话咨询服务

建立部级电话和短信呼入交换平台,在此基础上,依托部、省、市三级网络,实现各级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

03

基层信息平台

依托劳动99、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等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支持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服务机构完成基层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劳动关系等业务的办理。

04

自助服务

研制并推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在经办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等服务场所,通过自助一体机提供各项自助服务。



  3.提升对宏观决策和基金监管的支持能力。建立完善联网数据采集上报机制,搭建部、省、市三级联网应用平台。继续推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业务和基金财务等各项联网监测应用,并逐步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数据和基金财务数据,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队转业干部等业务数据的联网采集。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人事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人员的就业状况信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和人事档案信息的统一上报和异地交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化建设,规范和推广电子统计台账,完善对常规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持,有效提高统计信息生产能力和统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开展主题分析、数据展现及预警预测,建立仿真分析模型,为决策提供数据依据。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应用系统,加强联网应用,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提供应用支撑平台。

专栏 6  决策支持和基金监管能力提升计划

01

监测分析信息系统

建设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基金财务信息、就业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等各项监测分析系统,搭建部、省、市三级联网应用平台。

02

统计调查平台

升级常规统计软件,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与调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对统计调查、社会保险基金报表、规划计划的落实评估提供集约管理。

03

宏观决策支持系统

建设包括决策支持系统、就业形势分析系统、政策仿真系统、政策评价系统等在内的宏观决策系统。

04

基金监管应用系统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扩大系统应用范围,逐步将《社会保险法》所涵盖的社保业务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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