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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实现四个覆盖,即实现对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统筹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进行全局规划和顶层设计,将各地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国统一的规划当中,形成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发挥整体效能。

  --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坚持高层级集中部署,推动数据向上集中,形成符合业务发展方向和技术实现要求的数据分布格局。通过信息网络将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实行全国统一的信息和技术标准,推动信息系统的集约化建设,实现软硬件设备、网络等的共用、共享。推进网络互联,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

  --深化应用,务求实效。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为切入点,明确系统建设优先顺序。在抓系统建设的同时,更加关注系统应用,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信息化成效的重要标志。

  --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把信息安全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做到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全面提升系统的安全水平,保证数据的安全和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三)发展目标

  以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目标,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构建统一、高效、安全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各项业务领域之间、各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有效衔接,形成统一规范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有效的决策支持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全部省级和地市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数据中心,具备对各项应用的支持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主干网络覆盖到全部省级和地市,城域网覆盖到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县级网络接入平台联网率达到95%,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联网率达到90%以上。

  --完成部本级和60%省级容灾中心的建设工作,安全等级三级以上的应用系统普遍使用数字证书,业务人员使用数字证书的比例达到70%以上。

  --90%以上的地市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亿人,覆盖60%人口。

  --全部省级和90%的地市建立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或依托全省统一的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开展工作,基层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到80%的街道、社区、乡镇。

  --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实现全程信息化,公共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入库率达到70%。

  --全国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全面启用,异地转移系统地市入网率达到100%,异地退管系统地市入网率达到100%,异地就医系统地市入网率达到80%。

  --劳动就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联网监测业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超过90%,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交换库数据入库率达到80%。

专栏2 “十二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15年

属性

1

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统一数据中心比例(%)

省级

100

约束性

地市级

100

2

省市网络覆盖率(%)

100

约束性

3

城域网络覆盖率(%)

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

100

预期性

县级网络接入平台

95

街道、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 90

4

省级容灾中心建设比例(%)

60

预期性

5

业务人员数字证书使用率(%)

> 70

预期性

6

社会保障卡发卡地市比例(%)

> 90

约束性

7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亿人)

8

约束性

8

建立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或依托全省统一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开展工作地区比例(%)

省级

100

预期性

地市级

90

9

基层信息服务平台覆盖率(%)

80

预期性

10

全国跨地区信息交换与结算平台地市入网率(%)

异地转移系统

100

预期性

异地退管系统

100

预期性

异地就医系统

80

预期性

11

联网监测数据入库率(%)

业务交换库

> 90

预期性

基金财务交换库

80

预期性

12

公共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入库率(%)

7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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