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教人[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在第2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教育部会同有关中央新闻媒体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部门推荐,社会公众投票,推选委员会推选,北京市第五幼儿园石利颖、贵州省盘县响水中学左相平、浙江省宁波市达敏学校刘佳芬、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李吉林、辽宁省建平职业教育中心张金波、中南大学金展鹏、上海音乐学院周小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第一中学贺红岩、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莫振高、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小学桂贤娣等10位教师荣获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