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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订部分商标申请书式说明的公告

  10.商标图样框中应当粘贴一张清晰的商标图样,不得出现除商标图样以外的说明性文字、注册标记、色标说明、章戳、签字等内容,商标图样不得涂改。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整(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每份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每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

  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

  附件4:
  商标异议申请书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异议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异议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有明确的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异议理由用文字表述,以便对方当事人答辩。
  2.本书式为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时使用的申请书式。异议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用中文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商标异议申请书可以从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下载。
  3.被异议商标为共有商标的,被异议人名称/地址栏应当填写共有商标申请人的代表人名称/地址。
  4.异议人名称与“异议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或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5.异议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异议人应当在该地址前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异议人也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6.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异议人章戳(签字)”处盖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该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7.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异议申请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一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异议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应当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提出。
  2.一份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编排证据目录及相应页码。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异议人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商标异议申请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提出的,应提交异议人签章的代理委托书,由异议人直接提出的,应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商标异议事宜,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5.异议当事人以邮寄方式提交异议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以寄出件信封上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6.每份商标异议申请规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异议申请的,异议人可以通过银行信汇或电汇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采取汇款的方式缴纳异议规费的,汇款人名义应与异议人名义一致。
  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招商大厦支行
  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
  汇款用途:对×××××××号商标的异议规费
  6.有关商标异议申请的其他事项请访问商标局网站http://sbj.saic.gov.cn 。

  附件5: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按背面说明填写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申请人提交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时使用的申请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当按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详细填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注明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国内申请人不填写英文。
  5.共有商标申请变更的,“是否共有商标”一栏选择“是”。共有商标变更申请由代表人提出,同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申请人授权。申请人名称/地址一栏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有人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7.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变更申请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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