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工商消字[2010]22号 2010年1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深入扎实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商品市场监管、“家电下乡”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和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局于前一阶段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的基本情况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组织了15个督查组,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西藏除外)进行了督查。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刘凡、王东峰、钟攸平3位副局长和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分别带队,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查指导。此次督查重点是各地贯彻中央有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的情况,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情况: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和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加强农村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情况。15个督查组共检查县级工商局124个,农村基层工商所140多个,食品经营者 300多户,农资、家电商品经营者以及“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定点销售网点200多个。各督查组以切实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紧紧抓住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地的指导,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