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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民用航空工业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航空工业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分单位数据。
  2、统计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从事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地面设备、随机工具等研发、制造和修理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全部事业单位。
  3、报送时间为2月28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二)定期报表

  生产销售总值
  表  号:工信航空定1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201  年  季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季止累计

上年同期止累计

一、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01

万元

 

 

  其中:民用飞机产品产值

02

万元

 

 

     民用飞机零部件产品产值

03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产品产值

04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产品产值

05

万元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产值

06

万元

 

 

     民用飞机修理产值(不含发动机)

07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修理产值

08

万元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修理产值

09

万元

 

 

     民用航空机载系统和设备产值

10

万元

 

 

二、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11

万元

 

 

  其中:出口交货值

12

万元

 

 

三、营业收入

13

万元

 

 

  其中:民用航空产品收入

14

万元

 

 

四、利润总额

15

万元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航空工业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分单位数据。
  2、统计范围是重点民用航空产品生产企业。
  3、报送时间为季后10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民用航空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表  号:工信航空年2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201  年  季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交付数量

新增订单

本季止累计

 

上年同期止累计

 

本季止累计

 

 

上年同期止

累计

其中:
  出口

其中:
  出口

其中:出口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1

2

3

4

5

6

7

8

9

10

民用飞机合计

 

 

 

 

 

 

 

 

 

 

根据本企业生产飞机型号(例如新舟60、ARJ21等)分别填报

 

 

 

 

 

 

 

 

 

 

民用航空发动机整机合计

 

 

 

 

 

 

 

 

 

 

根据本企业生产发动机型号(例如涡扇8A航空发动机等)分别填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新增订单上年同期

储备订单订单

本季止

累计

 

 

上年同期止

累计

 

 

其中:出口

其中:出口

其中:出口

确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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