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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民用航空工业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用航空工业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报送分单位数据。
  2、统计范围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从事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零部件、地面设备、随机工具等研发、制造和修理的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和全部事业单位。
  3、报送时间为2月28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邮件。

  民用航空产品新增订单和储备订单
  表  号:工信航空年3 表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205号
  企业详细名称 201 年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新增订单

 

储备订单

 

其中:出口

(不含转包生产)

其中:出口

(不含转包生产)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确认

订单

意向

订单

民用飞机合计

01

 

 

 

 

 

 

 

 

其中:民用飞机1

02

 

 

 

 

 

 

 

 

   民用飞机2

03

 

 

 

 

 

 

 

 

   民用飞机3

04

 

 

 

 

 

 

 

 

   民用飞机4

05

 

 

 

 

 

 

 

 

   民用飞机5

06

 

 

 

 

 

 

 

 

民用航空发动机整机

合计

07

 

 

 

 

 

 

 

 

其中:民用航空发动机1

08

 

 

 

 

 

 

 

 

   民用航空发动机2

09

 

 

 

 

 

 

 

 

   民用航空发动机3

10

 

 

 

 

 

 

 

 

   民用航空发动机4

11

 

 

 

 

 

 

 

 

  民用航空发动机5

12

 

 

 

 

 

 

 

 

民用飞机零部件

13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

14

万元

 

 

 

 

 

 

 

 

 

其他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

15

万元

 

 

 

 

 

 

 

 

民用飞机修理

(不含发动机)

16

万元

 

 

 

 

 

 

 

 

民用航空发动机修理

17

万元

 

 

 

 

 

 

 

 

 

其它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修理

18

万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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