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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470号)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业申请》(三星保发〔2011〕1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二、经审查,朴璟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同意其担任该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该分公司仅限于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经营业务,业务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批准该分公司的办公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增进道28号鑫银大厦20层2004、2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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