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制定,完善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监督;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遵循“整合、融合、一体化”的要求,以统一信息化标准为前提,以数据标准和应用标准建设为重点,以加大标准执行力为着力点,以保障信息共享、联网应用和促进信息化一体化为目标,切实改进和加强工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加大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标准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系统信息化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总体标准、数据标准、文档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应用标准、网络标准、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在内的工商信息化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涵盖标准制定、修订、发布、执行、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长效机制。到2012年年底,全系统执行总局发布的数据标准的符合度力争达到100%;到2013年年底,全系统全面执行总局发布的所有强制性标准。
三、加强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化标准
工商信息化标准由总局统一制定或者修订,总局信息办会同有关司(局)具体负责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工作。
(一)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总局信息办要根据“十二五”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结合编制《工商行政管理“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修订《金信工程总体技术方案》,充分考虑工商信息化发展对标准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将需要扩充、更新的标准纳入标准体系,进一步补充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总局信息办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为构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资源体系,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进一步保障全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根据信息技术发展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需要,不断加强相关信息化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补充、完善信息化标准。以促进业务规范和联网应用为重点,继续加强数据标准建设,注重业务流程规范等应用标准建设,把信息化标准统一到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在业务工作中体现标准、实施标准,推进信息化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的融合;根据新职能新任务,及时提出业务需求,明确业务流程,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标准,通过标准推进业务工作规范,促进职能到位和依法履职;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不能满足或者不符合信息化发展要求及业务需要的相关标准,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加强标准指标项的解释工作,标准指标项的解释由总局信息办商有关司(局)后统一归口负责,并逐步纳入标准之中,确保指标项解释口径的统一。在研究制定、修订标准工作中,总局信息办和相关司(局)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组织沦证,确保制定的标准符合信息化发展要求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