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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统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统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意见
(工商办字[2010]259号 2010年12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各直属单位: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以下简称“工商信息化”)已从分散建设、封闭运行进入整体推进、协同应用的新阶段,加快信息化标准统一的步伐,加大统一标准执行力,保障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信息化整体效能,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面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重大课题。现就统一工商信息化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一信息化标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04年以来,工商信息化标准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进展,总局先后制定了《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等30多部工商信息化标准,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联网应用奠定了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工商信息化是自下而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原来分散建设、封闭运行的信息系统标准不一,在标准化意识、统一标准执行力和标准化工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出现系统之间不能兼容、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难以归集共享等问题,严重影响上下之间、地区之间、全系统乃至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严重影响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加以解决。统一信息化标准,已成为工商信息化发展的当务之急。
  标准化在信息化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着支撑作用并贯穿于信息化工作的各个环节。统一信息化标准是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重要基础,是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业务融合、增强市场监管合力和促进体制机制创新的有力手段,是加快信息化一体化步伐、提升信息化建设能力和工商行政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全系统贯彻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金信工程建设质量,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高度,从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高度,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统一信息化标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循和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全面实现“四高目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统一信息化标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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