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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十四)加强对两江新区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指导。支持两江新区开展对出口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培训,增强出口型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的意识,提高出口型企业运用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十五)加大对商标确权案件的支持力度。对于两江新区的商标异议、争议、异议复审、驳回复审等商标确权案件,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意见后,符合提前审查和审理条件的,予以加快办理。
  (十六)支持两江新区企业积极培育驰名商标。对两江新区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加大指导力度,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加强保护。
  (十七)支持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两江新区商标权利人投诉并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跨省(区、市)重大商标侵权案件,视情形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保护行动。对两江新区市场主体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发生商标纠纷的,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及时与纠纷所在国家或地区商标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指导相关企业解决纠纷。
  六、支持创新监管执法体制
  (十八)支持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建设。支持两江新区在依法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大查处消费侵权行为力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上先行先试;支持两江新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畅通诉求渠道,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九)支持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支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两江新区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大力扶持两江新区内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积极探索企业信用状况公示机制,改革和完善信用分类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支持健康有序投资环境建设。支持协调查处跨省级行政区域案件,加强对两江新区企业合法权益和品牌的保护工作支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协助指导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积极受理查处商业秘密违法案件,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二十一)支持查办垄断案件。积极支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两江新区地域范围内发生的垄断案件。
  (二十二)支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积极支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两江新区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探索实践,在两江新区加强“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十三)支持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的查处。支持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两江新区辖区内发生的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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