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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重庆两江新区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六)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手续。利用各级新区、园区管委会提供的场所开办企业,但无法提交住所或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新区、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同意该场所作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三、支持发展内陆开放经济
  (七)支持优化利用外资结构。鼓励将利用外资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结合,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金融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两江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率先实现外商投资从低水平生产制造业向高端技术领域拓展的产业结构升级。
  (八)支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到两江新区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和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帮助解决涉及市场准入的相关问题。
  (九)支持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在外资并购联合审查中提供针对性的指导,积极支持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两江新区内资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
  四、支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十)支持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鼓励主业突出、品牌优势明显的现代市场集群做大做强,在招商引资和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促进两江新区商贸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支持和指导两江新区举办大型国际性、全国性品牌展会,加快会展经济发展。
  (十一)支持中介服务业发展。引导国内外著名的会计、评估、设计等现代中介服务机构落户两江新区,打造现代中介服务业聚集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巨大拉动作用。
  (十二)支持广告产业发展。指导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订两江新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两江新区广告资源跨地区整合和布局,推动两江新区新兴广告媒体的发与规范,积极调整和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支持两江新区的广告企业申报认定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促进广告产业提档升级,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十三)促进网络经济发展。支持两江新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扶持、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将两江新区作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基地,支持在两江新区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的探索实践,在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平台建设、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支持实施商标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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