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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和任职考察结果的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综合分析和综合运用,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对在考核测评中优秀票较高、年度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予以表扬鼓励;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的干部,予以充分肯定和保护。对德才表现一贯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充分体现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也可以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进一步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加强基层工商所党支部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完善制度和创新服务为重点,努力创新党的基层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找准工作着力点,扩大党员参与面,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带领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同服务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着眼于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以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按照党员培训规划,落实党员轮训制度,建立党务工作骨干培训制度,拓宽党员受教育渠道。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基层党员,认真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结合登记和年检验照,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统计。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依托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统计数据库。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模式,对于依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个私协组织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党委的,要在各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指导下,选配好党工委或党委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党建指导员选派、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积极发挥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努力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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