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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和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部署,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紧紧围绕总局党组关于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建设“三个过硬队伍”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党风廉政知识、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科技新技能新知识等的学习。特别是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的突出内容,提高广大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通过岗位轮换、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层级之间、地区之间、条线之间的交流学习。抓好干部在职自学,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读书活动”。
  2.完善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和改进各级局党组(委)中心组的学习,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确保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根据中央要求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作出阶段性安排,精心设计学习主题,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创新学习方式,加强研讨交流。同时,各级领导班子适时开展不同层面的务虚研讨,深入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四个只有”、“四个统一”等理论创新,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强化理论指导,形成工作思路和举措。
  3.改进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创造学习条件,为广大干部的学习提供支持。重点是按照《公务员法》、《干部教育条例(试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广大干部的法定学习培训,做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总局行政学院和系统内各级干校在干部学习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按照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总局机关党校班工作意见的精神,办好各级党校。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轮训,总局在完成“一把手轮训工程”之后,重点对省市两级局领导班子副职进行轮训,省级局重点组织好县级局领导班子和工商所长的轮训,市县两级局重点对基层干部进行轮训。保证处级以上干部5年内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保证基层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学时。个人学习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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