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工商办字[2010]99号 2010年5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立健全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
从2008年9月开始,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分三批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参与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得以转变,一些影响和制约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以解决,一些有利于工商行政管理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得以构建,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标志,也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中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部署具有重大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现就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握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要着眼于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立足总结运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经验,推动深入学习和长期实践科学发展观,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要紧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既注重解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问题,又注重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的成功经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系统谋划、科学论证,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解决现实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长效化,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全面达到“四高目标”,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