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林发〔2011〕15号)
国家林业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构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将《国家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附:国家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印发的《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按照 “强作风、促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局党组决定集中3个月的时间在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构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保证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重要意义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中央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部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当前,我国林业建设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责任重大,意义特殊。在刚刚结束的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回良玉副总理反复强调要求把发展林业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国家林业局作为全国林业主管部门,担负着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重要职责,行使着国家对林业投资项目立项、可研的审核批准权,依法行使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三十多项行政许可审批职权,其行政行为关系到众多社会主体的切身利益。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有利于把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偏差,有利于全局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好地履行林业建设职能;有利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推动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贯彻党中央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确保林业“双增”目标的实现。
二、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