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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一、产地检疫是指动物或除肉类之外的动物产品离开饲养地或输出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实施检疫的行为。屠宰检疫是指在定点屠宰场(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对被屠宰动物实施宰前检查和屠宰过程中同步检疫的行为。储藏后检疫是对动物产品的补充检疫,指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主要指肉类等)到达目的地,经储藏后继续调运或分销的,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检疫规程和有关规定对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的行为。二、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隔离时,隔离场(圃)租用费收费标准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执行。三、储藏后动物产品(主要指肉类等)检疫收费标准为每1百公斤2元,不足1百公斤的部分按1百公斤计。

  附件二: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收费标准

类别

实验室检验项目

单位(份)

收费标准(元)

备注

常规检查

血液

头(次)

2.0~2.5

 

血沉

头(次)

2.0~2.5

 

尿液

头(次)

1.5~2.0

 

粪便

头(次)

1.5~2.0

 

精液

头(次)

8.0~10.0

 

肉品卫生检验

挥发性盐基氨测定

头(次)

30.0~50.0

 

纳斯勒氏试剂反应

头(次)

5.0~10.0

 

球蛋白沉淀反应

头(次)

5.0~10.0

 

CuSO4

头(次)

5.0~10.0

 

过氧化酶反应

头(次)

5.0~10.0

 

硫化氢测定

头(次)

5.0~10.0

 

毒素呈色反应

头(次)

5.0~10.0

 

酸碱度测定

头(次)

0.5~1.0

 

寄生虫检查

虫卵检查

头(次)

3.0~5.0

 

虫体检查

10.0~20.0

 

原虫检验

头(次)

5.0~10.0

诊断液成本另计

血清学检验

平板凝集

头(次)

3.0~6.0

试管凝集

头(次)

5.0~10.0

琼脂扩散

头(次)

3.0~6.0

间接血凝

头(次)

10.0~15.0

补体结合

头(次)

20.0~35.0

中和试验

头(次)

20.0~50.0

免疫电泳

头(次)

5.0~10.0

交叉免疫

头(次)

10.0~20.0

荧光抗体

头(次)

20.0~30.0

血凝抑制

头(次)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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