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4.7.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没有条件设立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代理。
4.7.5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登记。
4.7.6 危害告知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4.8 职业危害
4.8.1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4.8.2作业场所管理
企业应采取下列职业危害管理措施:
(1)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4.8.3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4.9 事故与应急
4.9.1事故报告
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
本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2抢险与救护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4.9.3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按照事故的不同类别、等级,组建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企业应明确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职责与权力。
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事故分析应包括整理分析有关证据、资料,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责任分析等。
事故调查处理提出的预防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培训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事故调查组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事故责任分析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
企业应建立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
4.9.4应急指挥系统
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企业应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
4.9.5应急救援器材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4.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企业应按照《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的要求,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4.10 检查与绩效考核
4.10.1安全检查
企业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不安全因素,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
企业的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
4.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应由相关级别的负责人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厂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2)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4.10.3隐患整改
企业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对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2)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4.10.4绩效考核
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与储存活动的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二、申请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许可;
2.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自评;
3.至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泄漏事故。
三、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二级。考核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90分(含)以上;
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90分以下。
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
四、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负责人与责任(0.10)
2.风险管理(0.15)
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0.10)
4.培训教育(0.10)
5.生产设施(0.12)
6.作业安全(0.13)
7.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0.10)
8.职业危害(0.05)
9.事故与应急(0.05)
10.检查与绩效考核(0.10)
五、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n
M=∑Ki×Mi
式中M-总分值;
K
I-权重系数;
M
i-各要素得分值;
n-要素个数。
当企业不涉及本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M
i=( M
i实×100)/ M
i满
式中M
i实-实得分值;
M
i满-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六、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核;省级考核机构负责二级达标企业的考核。
2.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
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核申请(申请表格见表二)。同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
3.考核机构收到企业的考核申请后,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自评/考核报告格式见表三),考核合格后发放证书。
4.企业必须将每年的自评报告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对达标企业进行抽查。
5.达标企业发生死亡事故或者重大泄漏事故,考核机构应撤销其安全标准化企业称号。
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企业向原考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换发新证。
八、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证书(证书的式样可以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下载)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设计,考核机构自行印制。
表二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考核申请表
申请单位:
一、基本情况调查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性 质
| □国有 □集体 □民营 □私营 □合资 □独资 □其它
|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
有否倒班
情 况
| □ 有 □ 否
| 如有,请注明倒班人数及方式
|
|
员工总数
|
| 厂 休 日
| | 可否占用
| |
1.本次申请的考核为: □一级企业考核 □二级企业考核
|
2.如贵公司是某集团公司的成员,请注明其名称:
|
3.是否已取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有请注明证书名称和发证机构:
|
4.安全标准化牵头部门:
|
5.现场考核时您希望使用何种语言? □汉语 □英语 □其它
|
6.计划在什么时间考核?
|
7.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经理/厂长、主管厂级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标准化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8.申请方主要化学品名称、用途、数量:(此处不够可另附页)
|
名 称
| 用 途
| 数量(Kg)
| 属 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如有分支机构或多个现场(包括临时现场),请填写如下内容
|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人
| 员工数
| 电话/传真
| 主要业务活动描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