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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关于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核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和《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2)航线优化及导助航设施需求论证。
  6、设置、构筑水下丁坝、潜坝、护滩带、抛石护岸、防波堤等整治建筑物
  重点论证拟建工程对区域通航环境的改变及其与区域通航环境的适应性。
  7、建设取(排)水口、滑道、下河坡道、填海填河造地等设施和构筑物
  重点论证拟建工程对区域通航环境的改变及其与区域通航环境的适应性。
  8、锚地、航道及安全作业区、泊区、抛泥区等港口类工程的设置与建设
  (1)重点论证工程设计尺度、总平面布置、选址的合理性,航道工程通过能力和锚地、泊区的容纳能力。
  (2)论证配套的导助航设施与拟建工程的匹配性。
  (3)论证工程建设与通航环境、通航要求的适应性。
  (4)通航船型论证及航道、锚地建设与港口发展的适应性。
  五、附 页
  附页一:有关岸线和水域的位置图、布置图、设计图、规划图等。
  附页二:有关涉水工程的各类批文等。

  附录二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通航安全评估一般应于涉水工程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举办水上大型体育赛事等活动组织单位应在活动筹划前,对通航安全影响重大的水上水下活动且前期已开展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应于涉水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后、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开展并申请审查。申请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时须提交《通航安全评估报告》。《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附页等部分,各部分要求如下:
  一、封面
  ××××活动(工程)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印章)
  委托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二、扉页
  扉页一:
  ××××活动(工程)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扉页二:《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备案资格证书;
  扉页三:《通航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参加人员名单(应注明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职称、专业背景、工作年限和编制分工等)。
  项目参加人员资料表如下: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称

专业背景

工作年限

编制分工

 

 

 

 

 

 

 

 

 

 

 

 

 

 

 

 

 

 


  三、目录
  第1章 概述
  第2章 通航环境分析
  第3章 涉水活动(工程)与通航环境的相互影响及碍航性分析
  第4章 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
  第5章 营运期通航安全评估
  第6章 存在的问题及安全保障措施
  第7章 评估结论
  附 页
  四、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
  (一)基本结构和内容
  一般性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正文结构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如前期未作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评估报告还应参照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大纲的有关内容):
  第1章 概述
  1.1 评估的意义、依据及关键问题
  阐述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必要性及意义,列出评估报告的主要技术依据及相关行业标准,详细说明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2 水上水下活动概况
  包括设计方案、活动方案、平面布置、设计代表船型等。
  1.3 施工方案
  介绍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设施、施工流程、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和方式、工程相关船舶及运输方式、抛泥地点与路线等)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施工内容。
  第2章 通航环境分析
  参见本办法附录一对本部分的要求,重点描述影响施工安全与通航安全的相关环境要素。
  第3章 涉水活动(工程)与通航环境的相互影响及碍航性分析
  3.1 碍航性分析
  涉水活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与过往船舶及附近水工建筑物的相互影响分析,是否占有现有通航水域,包括对水上交通流量及通航安全影响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3.2 活动水域范围的确定
  根据活动特点及附近水域船舶交通流特征,确定活动水域范围。
  3.3 涉水活动与自然环境条件的相互影响分析
  涉水活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与其附近水域通航船舶与风、流、雾、能见度、波浪等自然条件的相互影响。
  3.4 与交通环境相互影响分析
  分析涉水活动(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与附近水域船舶习惯航路、船舶交通流、通航能力、渔业捕捞、运输船活动的相互影响。
  第4章 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
  4.1 施工对通航安全和环境的影响分析
  分析施工方案各施工环节与通航安全及通航环境的相互影响。
  4.2 施工期交通组织
  提出拟建工程施工期的交通组织模式和策略,包括施工期不同施工阶段的交通流组织方案、通信联络、临时通航方案、交通组织管理等内容。
  4.3 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
  分析施工期现场维护需求及相关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安全施工作业区的划定、施工临时警戒标志、过往船舶的控制、施工船舶的监管、施工期的安全管理与维护等。
  4.4 施工期应急响应
  制定施工期通航安全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设备配备、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
  第5章 营运期通航安全评估
  5.1 分析涉水活动(工程)本身通航安全及保障需求。
  5.2 船舶通航方案及操纵技术
  分析营运期船舶航行与通航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优化船舶通航方案及船舶进出工程区域的操纵技术,明确提出通航标准或限制条件、拖轮配备及使用方案。
  5.3 配套支持系统分析
  分析导助航设施设置方案的合理性;提出营运期监管设施、通信设施、消防及防污应急设施配置建议。
  第5章 存在的问题及安全保障措施
  总结拟建工程施工期与营运期通航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6章 评估结论
  归纳、总结通航安全评估结论,明确工程施工期、营运期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二)分类格式和内容
  根据本办法第四条对水上水下活动项目的分类,各类水上水下活动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内容除满足本办法对基本结构和内容的要求外,还需重点补充论证的内容如下:
  1、建设桥梁、索道、架空电缆等穿越类建筑物
  针对工程水域的通航环境,工程与船舶通航、水域自然条件的相互影响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工程与船舶通航相互影响评估;
  (2)工程船撞风险评估与分析,提出防止船桥碰撞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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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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